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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浦区第一中学校务公开实施方案
(青浦区第一中学一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)

为贯彻落实党的“十七大”精神和党中央颁布的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》,根据区教育局“关于深入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”及学校实际情况,现修订“青浦区第一中学校务公开实施方案”,主要意见如下:

 

一、指导思想

    青浦区第一中学深入推行校务公开制度,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,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,积极引导广大教职工增强民主参与、民主监督意识和能力,发挥好学校主人翁的作用,激励学校领导增强群众意识、民主意识、勤政廉政意识,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,努力营造平等、公正、公开的和谐校园氛围,推动学校积极、健康、有序地发展。

 

二、组织领导

校务公开是一项政策性强、涉及面广的工作。深入推行校务公开工作要形成党组织领导,行政负责主持,纪检、工会协调和监督,业务部门各负其职,教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。

1、校务公开领导小组(全面负责校务公开的领导工作):

组 长:胡爱明(党支部书记)

副组长:许才林(工会主席、党支部纪检委员)

    郑丰仁(党支部副书记、副教导主任)

成 员:

  凯(团委书记)

    蒋晓江(工会执委)

    吕  文(民主党派代表、工会执委)

        沈玉莲(教师代表)

 

2、校务公开工作小组(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):

组 长:王学才(校长)

副组长:冷彩花(常务副校长)

成 员:胡爱明(副校长)

    沈自强(副校长)

郑丰仁(副教导主任)

周世杰(副教导主任)

    张  梅(德育教导主任)

    翁  勤(德育副教导主任)

    王根章(教科室主任)

  梅(人事干部)

    

3、校务公开监督小组(负责监督校务公开工作):

组 长:许才林(工会主席)

组 员:吕  文(民主党派代表、工会执委)

    蒋晓江(工会执委)

沈玉莲(教师代表)

  璐(教师代表)

   

三、校务公开内容

1、校务公开的内容必须把握好五个重点和五个环节:

五个重点是:

1)单位的热点和教职工反映最强烈的问题。

2)制约教育改革、发展和稳定中的重点难点问题。

3)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、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。

4)影响教职工积极性调动与发挥的热点问题。

5)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现象的廉政建设的关键点。

五个公开环节是:

1)管理权限公开

2)办事依据公开

3)办事程序公开

4)办事制度公开

5)办事结果公开

2、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是:

1)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规划、实施方案以及重大问题的决策。

2)学校聘任合同制实施方案、下岗、转岗分流的原则、程序。

3)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评优、评职称、晋升工资、奖金发放和有关福利待遇。

4)学校事业费预决算、财务收支情况。

5)学校大宗物资采购事项和学校基建招投标情况。

6)教育收费项目、依据和标准。

7)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。

8)教代会民主评议学校党政领导的结果,提拔任用干部的测评和公示,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。

9)按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。

 

四、校务公开途径和形式

校务公开主要通过校务会、校园网、教代会、公开栏、座谈会和报告制度等途径与形式实施。

1、校务会:校务会对校务公开的重大问题集体讨论,校长负责决策。

2、校园网:校园网主页面设“校务公开栏”,及时公布有关校务公开信息。

3、教代会:教代会是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主要途径。

1)听取讨论校务会集体讨论经校长决策的学校办学思想、发展规划、 改革方案、财务预算等重大问题。

2)讨论通过校内聘任、奖惩、分配、改革的原则和办法等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。

3)审议决定福利费使用原则与办法等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事项。

4)民主评议干部。

4、公开栏(或发清单):在校内显目处设置“公开栏”,通过“公开栏”定期向全体教职工公布校务公开信息。

5、座谈会:召开学生、家长、教职工、党外人士座谈会,听取各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合理建议。

6、报告制度:对党政主要领导人的收入、购房、住房装修等内容,定期向局主管部门统计上报;对党政主要领导人外出考察学习应事前,书面向局党委或局长室提出报告,经批准方能外出,经费支出情况事后向局、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汇报。

7、其它形式 :根据公开内容,属于向教职工工作情况通报的可用广播、黑板报等形式直接向教职工公开;属于阶段性情况的,可以根据不同内容,有针对性地向教职工大会进行公开。

 

五、校务公开程序

1、学校根据局制定的校务公开内容,列出属于学校公开制度的详细内容, 明确公开形式,提交教代会。

2、在教代会召开前,按校务公开内容形成工作报告,提交教代会审议,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必须经教代会表决通过。

3、学校领导根据教代会(教工民主管理大会)提出的提案、意见、建议,表明改进的意见或责成有关部门落实整改的措施,整改意见及结果通过校务公开栏或校园网再次公开。

4、学校监督机构定期向校“校务公开领导小组”和教代会汇报落实情况,并向教工公布。

5、深入推行校务公开的制度、内容、报告,经教代会审议后,一并上报局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
 

六、本方案自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。

 

青浦区第一中学校务公开领导小组

2008215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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